熱門排行
推薦內容
農耕土地非法采砂?判刑、罰款、賠償,一個不少!
日期:2022-11-22 來源:政治部 作者:未知 點擊:次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控”,推進美麗中國建設?;仡欉@些年,全國各地人民法院一直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為天更藍、水更清、岸更綠、景更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下文是河南省南樂縣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非法采礦案。
承包土地非法采砂獲利
2018年12月,宋某以售砂獲利為目的,承包某開發區15戶村民的集體土地。
2019年1月至11月,在未取得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宋某在承包土地內采砂并銷售,從中非法獲利。其間,土地管理部門三次查獲并罰款6.5萬元,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
經國土資源部門鑒定評估,宋某非法采砂1.9萬立方米,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52萬元,涉案土地復墾費用34萬元。
后宋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繳納生態環境修復費用34萬元、退繳違法所得3萬元。
檢察機關對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刑事民事行政三責并罰
法院經審理認為,宋某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砂,情節嚴重,構成非法采礦罪。
宋某主動投案,自愿認罪認罰,主動繳納生態環境修復費用,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宋某被行政主管機關處罰,與本案系同一事實,行政罰款6.5萬元予以折抵罰金。
宋某非法采礦破壞生態環境,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依照《刑法》《環境保護法》和《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判處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6萬元;沒收退繳的違法所得3萬元;賠償生態修復費用34萬元(已繳納)。該判決已生效。
多元共治守護耕地“命根子”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
宋某承包村民集體土地非法采砂,破壞礦產資源和生態環境。人民法院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最嚴法治觀和全面追責原則,依法追究宋某非法采礦刑事責任,依法認定其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民事責任,將其主動履行民事責任情形作為刑事處罰酌情從輕情節,明確以其就同一事實繳納的行政罰款折抵罰金,統籌協調刑事、民事、行政三種責任。
該案系當地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非法采礦案,體現了人民法院與紀檢監察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協同聯動、多元共治的工作成效,合力共同守護耕地“紅線”、環保底線,建設美麗中國。
法條鏈接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條【非法采礦罪】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條 違反國家規定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生態環境能夠修復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承擔修復責任。侵權人在期限內未修復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進行修復,所需費用由侵權人負擔。
《環境保護法》
第六十一條 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第六十四條 因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承擔侵權責任。
- 上一篇: “假結婚”騙彩禮,阜南法院判了!
下一篇:男子作業時跌落致殘,太和法院這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