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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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11 21: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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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发〔2022〕62号
各市场主体:
近期,影响市场运行不确定因素较多,请各市场主体理性合规交易,不得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得扰乱市场交易秩序。
我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2年2月11日